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須盡快寄回物業詳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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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物業估價署提醒已收到該署發出的物業詳情申報表的市民,應盡快填妥並交回申報表。市民亦可選擇使用該署網頁(http://www.rvd.gov.hk)內提供的電子表格服務填報及交回申報表。
該署在上月發出約三十四萬份申報表(表格 R1A),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及租賃資料。這些資料有助於即將進行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的工作。經修訂的應課差餉租值會在二○○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市民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提出理由申請延期。若任何人故意在該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25000元或10000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若市民在填寫表格時有疑問,可致電申報表上印備的電話號碼或前往該署查詢,地址為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該署的網頁亦有提供資料,解答市民在填寫表格時一般遇到的問題。
完
2006年9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