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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發放: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今日(九月四日)公布,將於2006年9月15日至2006年10月26日內(包括首尾兩日),接受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申請。
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包括於2007年6月舉行的第I部分筆試及於2007年8月舉行的第II部分臨床考試。
另外,已通過筆試部分而未通過臨床考試的人士,可於2007年3月30日前報名參加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第II部分臨床考試。
準備參加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表列中醫,須於2006年9月15日至2007年3月30日期間,報名參加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
根據香港法例第549章《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的規定,除了已獲中醫組通知須參加執業資格試的表列中醫外,任何人士必須參加及通過中醫執業資格試,才具備資格申請成為註冊中醫。
申請人必須已圓滿地完成中醫組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或中醫組認可的等同課程,才有資格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試。
中醫組認可31所院校舉辦的不少於五年全時間制的中醫本科學位課程為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認可課程,該些認可課程名單列載於《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附表一。除畢業實習及臨床見習,有關課程必須全期於頒發中醫本科學位的院校當地修讀。
中醫組已修訂中醫執業資格試的規定及內容,有關參加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新規定及內容、申請資格、舉辦認可課程的院校名單及其他詳情,請參閱《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
《200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及申請書由今日開始於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7樓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派發,申請人亦可於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www.cmchk.org.hk)下載。《考生手冊》亦可透過壎芵p查詢熱線2574 9999以傳真方式索取。
完
2006年9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