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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提供免費的公屋申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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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提供免費的公屋申請服務,而按照房屋委員會的承諾,平均輪候公屋的時間約為三年。

房屋署發言人今日(九月二日)表示,由於市區現時沒有足夠公屋可供編配予所有輪候冊申請人,申請人的登記日期如屬2004年9月30日之後,並且沒有參加其中一項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則只可選擇非市區的的公屋單位。

房屋署發言人就一份周刊報道指有人聲稱可協助入住公屋並收取酬勞,作上述表示。

發言人說:「房屋委員會設有公屋輪候冊,房屋署在編配單位時,將嚴格依照申請表在公屋輪候冊的先後次序和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他補充,申請人不能以健康或現住居所狀況欠佳為理由而獲得優先配屋的安排。

他續稱:「申請人如有特別困難,可考慮向社會福利署尋求「體恤安置」的協助。」

發言人強調,房屋署各個業務範疇均不會容忍任何貪污行為。他說:「任何人若意圖行賄房屋署職員,亦屬違法,房屋署除將個案轉介廉政公署查究外,更會取消其申請。」

發言人提醒申請人需提交正確和真實的資料。根據房屋條例,任何人於申請公營房屋時蓄意虛報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處最高罰款為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他補充:「任何人如申請時虛報資料而獲配公營房屋,不論是否因此而被起訴或定罪,房屋委員會均可終止其租約。」

市民可到各公共屋h辦事處、各區民政事務處、房屋事務詢問處及房屋署公屋申請分組免費索取公屋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亦可瀏覽房委會/房屋署網頁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參閱公屋申請細則。




2006年9月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0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