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出賽馬牌照予香港馬會(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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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向香港馬會賽馬博彩有限公司發出經營賽馬博彩活動的牌照。

  有關牌照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生效,以便香港馬會可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間就已批准的賽馬賽事營辦博彩活動。牌照包括多項根據《博彩稅條例》而制訂的牌照條件。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這是政府首次完善賽馬博彩的監管機制,民政事務局局長很高興向香港馬會發出營辦賽馬的牌照。
 
  發言人說:「牌照就預防未成年人士投注及市民沉迷賭博方面訂定了多項強制條件,以減低賽馬博彩對社會,特別是青少年的負面影響。」

  另外,博彩及獎�釣が�委員會的職能已擴大至涵蓋賽馬博彩事宜,民政事務局局長可根據委員會就監管賽馬博彩和更改牌照條件的建議,更改或加入新的牌照條件。

  民政事務局局長亦可諮詢博彩及獎�釣が�委員會的意見,並在適當時候向香港馬會發出實務守則,就牌照條件的遵行情況訂定詳細指引。

  發言人說:「政府會繼續提高市民對賭博活動風險的認識,讓他們更了解賭博問題。」

  「我們樂於見到香港馬會承諾在未來兩年,每年資助平和基金一千五百萬元,推行各項針對賭博問題的措施,包括推行公眾教育和預防工作。基金特別資助為問題和病態賭徒提供輔助、治療和緩減賭博問題的服務。我們亦很高興香港馬會願意在接獲額外申請時,考慮增加對基金的捐款。」

  發言人補充:「政府會密切留意香港馬會回扣安排的初步影響。如有需要,政府會在實務守則中加入進一步指引。政府稍後也會就有關事宜諮詢博彩及獎�釣が�委員會的意見。」

完

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