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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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三日)表示,政府在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共收到五百五十一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二萬零四百五十五宗,當中有一萬八千三百三十三宗(即百分之九十)獲提供全部(一萬七千九百一十一宗)或部分(四百二十二宗)所需資料,只有三百九十七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另外九百四十一宗(百分之五)由申請人撤回要求,六百九十九宗(百分之三)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
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有四十二宗個案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一名更高級的職員覆檢有關情況,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二零零六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並未接獲任何有關投訴。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政策局/部門一直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完
2006年8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