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從未承諾不會撤換領匯管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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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政府在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匯)上市前,從未承諾不會撤換領匯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層。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回應傳媒查詢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領匯上市後,已成為私營機構,完全獨立於政府或房委會。其董事會的成員,由領匯基金單位持有人,按照基金的章程委任,政府或房委會都不能干預。」
根據領匯的企業管治政策,領匯董事會內至少一半董事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也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可以是現時或於緊接其建議委任日期前兩年內曾經與領匯之重要持有人有關連的人士。
發言人重申,政府及房委會不會在市場上回購領匯基金單位。
發言人表示︰「已有充足機制,確保屋h的零售設施及停車場繼續作零售及停車場用途。」
他說︰「領匯從房委會購入的物業所涉及的地契,已列明有關地段的土地用途。由於受地契約束,該些物業必須繼續作零售或停車場用途,不能隨意改變。如要更改地契,須得到政府和契約各方的同意。」
發言人續稱:「換言之,該些物業在管理或控制權方面的任何轉變,不會影響有關設施繼續作零售或停車場用途。」
完
2006年8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