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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事務管理局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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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放:

  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在今日(八月十九日)的會議上,批准頒布一本會計手冊,以協助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持牌機構遵守《廣播條例》第17條有關分開報帳的條文。上述手冊適用於同時持有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和按照《電訊條例》簽發的電訊牌照的機構,為它們如何把旗下的電視廣播及電訊業務分開報帳提供清晰指引,藉以提高機構運作的透明度及防範反競爭行為(例如互相補貼或價格歧視)。

  廣管局又知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條例)第11條的規定,行使獲授權力,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審理了103個個案(涉及189宗投訴),其中6個個案(涉及6宗投訴)屬於輕微違規,74個個案(涉及154宗投訴)屬於理據不足,餘下23個個案(涉及29宗投訴)則不屬條例第11條的管轄範圍。欲知詳情,請瀏覽廣管局網頁:www.hkba.hk




2006年8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