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八十二萬元援助暴力及執法傷亡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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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最新一期年報顯示,在二○○五至二○○六年度,該委員會共批出982萬元予暴力及執法傷亡事件受害人或其家屬。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今日(八月十九日)表示,這些款項發放給413宗新個案及312宗覆核個案;金額最高的一筆款項是發放給一宗謀殺案受害人家屬,金額為118,810元。

  該年度內,委員會共接獲436宗暴力傷亡賠償申請,而二○○四/二○○五年度的申請個案則為563宗。

  該等暴力傷亡賠償申請個案中,與襲擊或傷人有關者佔370宗;與搶劫、盜竊或爆竊有關者為46宗;與兇殺、謀殺或誤殺有關的為14宗;與縱火、高空墮物以及與強姦/性侵犯有關個案的各佔兩宗。

  發言人說,申請個案的來源方面,經警方轉介的佔247宗;由受害人或其家屬直接申請者有124宗;因應委員會秘書處的外展服務而提出申請的有64宗;經社署辦事處轉介的有一宗。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旨在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指任何當值的警務人員或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武器而傷亡或傷殘的人士。如該名人士已死亡,則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其家屬。該計劃無須審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亦無須任何人士供款。



2006年8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