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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六日)在立法會通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後,會見記者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保安局局長:我很高興立法會議員經過五十小時的審議後,通過這條草案。這條草案在法案委員會是經過超過120小時的審議後才提交立法會通過的,是經過一個很詳細的審議過程。我很多謝立法會議員在過去幾天孜孜不倦地和我們一起去處理這條草案,並得到他們的忍耐和支持,通過這條這麼重要的法例。因為這條法例對香港的治安和我們的內部安全都是非常之重要的。
我又很多謝立法會議員在過去幾個月給我們很多意見,使我們可以提出修正案去完善這條法例。在這裡,我向香港市民保證,我們這條法例在保障公共安全和良好治安這一方面,和保障人權和私隱的另一方面,是做了一個很好的平衡。在委任法官和在監察制度方面,我們現在的草案是建基於今年三月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而提出的,所以我們現在的法例是完全符合法律改革委員會的提議的。
在未來幾天,我們會盡快完成我們隨後的工作,包括將這條法例刊憲、盡快處理實務守則和各部門的指引。在法例生效後,行政長官會立刻委任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建議的人選做小組法官和專員的工作。
記者:你如何看泛民主派抗議離場,是否代表他們對這條法案不滿?
保安局局長:正如我剛才在立法會上說,我們的立法會很像一個香港社會的縮影。香港是一個很開放自由和多元化的社會,各人都有他的自由。
記者:泛民主派提出百多項的修訂,最後都全部被否決,是否你們的箍票策略和游說策略很成功?
保安局局長:我不同意有人說民主派的提議我們是一定不接受的,如果你一直有聽我們的辯論,我們提出189條修正案,其中有很多都是民主派的同事提出的,所以我們是有接納各方面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記者:他們在辯論時提出的意見,會否把它放進你們的實務守則中?
保安局局長:我想如果我們覺得那是可行的,我們已經接納了。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6年8月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4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