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七十一)(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保安局局長缺席期間)今日(八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動議第50條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我動議就第50條第(2)及(3)款提出修正案,有關修正案的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當局對第50(2)條的修正案,是回應法案委員會的建議,清楚說明,部門的首長向專員提交的回應報告�堜珚�有的措施,包括關於對該部門的人員採取的紀律行動的資料。

  此外,就第50(3)條,我們建議修訂,讓專員除了可將有關建議或他認為合適的其他事宜交予行政長官和律政司司長外,也可以提交予任何小組法官。這也是因應法案委員會的建議所作出的。
 
  主席女士,我希望委員支持當局的修正案。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