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七十)(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回應涂謹申議員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第49條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我們不同意涂謹申議員動議有關第49條的修正案。

  保安局局長通知專員他因應專員的建議所作的決定,是很自然的,也可以幫助專員決定有否需要向行政長官作出進一步的報告。因此,在條例�堶掩〝�是合適的。在法案委員會的討論中,當局已同意日後如就實務守則作出任何修訂,會提供修訂文本供立法會參考。事實上,我們會將實務守則刊憲,供公眾參閱。當局認為並無需要修訂第49條。

  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