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六十四)(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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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動議第39條的修正案(專員的權力和職能)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剛才討論第39條的修正案時,我已解釋了專員可向目標人物作出通知,故此我們亦建議修訂第39條,說明專員有這職能。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0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