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六十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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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動議第46條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當局就第46條的修訂,均是按法案委員會的建議而提出的,當中包括清楚訂明專員的斷定包括他在進行審查時作出的任何命令或定論;訂明專員如認為合適,除可向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長報告外,也可向小組法官報告;及訂明部門首長向專員提交的報告,其內載有的措施是包括就任何人員採取的紀律行動的細節。
主席女士,我希望委員會通過當局的修正案。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8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