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四十)(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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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回應吳靄儀議員及涂謹申議員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第21(3)(a)條有關部門首長書面說明其發出授權理由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保安局局長:主席女士,政府反對吳靄儀議員及涂謹申議員就第21(3)(a)條提出的修正案。我們認為不應規定部門首長必須以書面說明他發出授權或續期的理由。我在第9及12條的有關討論已經解釋了我們的立場。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8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