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三十九)(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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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回應吳靄儀議員及涂謹申議員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第20條有關緊急授權的申請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保安局局長:主席女士,當局已因應吳靄儀議員的建議,在第20條作出草擬上的修訂。政府反對吳靄儀議員及涂謹申議員的修正案。

  緊急授權與其他授權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分別,只是因為由於情況緊急,並未能向小組法官提出申請,因而須由部門首長先行發出授權,再由小組法官確認。就緊急授權申請的有關要求已細列於條例草案。由於已有清楚的規定,再加上有關授權為部門首長親自批核,當局認為無須規定由職級不低於等同警司級的人員提出。這樣做亦違反由較熟悉案情的人員提出申請的原則。

  主席女士,我呼籲各位委員反對吳議員和涂議員的修正案及支持當局的修正案。多謝主席女士。

(委員發言)

保安局局長:主席女士,涂謹申議員談了很多警察的運作。當然,他可能有很多警察的朋友,說起來差點較我還更熟悉。但我可對涂議員說,我和你誰也沒有比警務處處長更熟悉,所以在調配和內部運作方面還是交回警務處處長處理好了。我覺得督察級已是一個適當的級別,當然如果警務處處長覺得在內部要找一個高級督察、總督察或者警司級的人員,我想交由警務處處長在內部去處理。



2006年8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