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二十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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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回應吳靄儀議員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動議第6條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修正第6條第(2)款及在該條增補第(4A)款,修正案的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有關修正案,是為了把委任小組法官的條文寫得更加清楚,就是再度委任也應該是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下才可作出。我希望委員會通過這項修正案。多謝主席女士。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