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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二十五)(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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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回應何俊仁議員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第6(1)條的修正案(小組法官的數目)的發言全文:

主席:

  當局反對何議員的修正案,將小組法官增加至不少於10名原訟法庭的法官。

  條例草案列明可委任三至六名小組法官。這已經充分考慮到有關的工作量、讓法官累積經驗、和司法機關安排工作上的需要。為了避免任何利益衝突的情況,司法機關不會安排小組法官在任期期間聆訊刑事案件等事宜。目前,原訟法庭有27名法官,如果小組法官的數目再提高到10個或以上,將會造成很大的司法人手調配問題,需要額外的資源。

  主席女士,我在此呼籲各位委員反對何議員對草案第6(1)條的修正案。多謝主席女士。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