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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十八)(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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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第4和5條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第4及5條的第(1)款有關間接進行截取或秘密監察,有關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委員的文件內。當局對第4和5條的修正案,是針對涂議員的關注,特別指出除了透過任何其他人之外,公職人員也不能用其他的間接方式進行截取或秘密監察。多謝主席女士。

(委員發言)

保安局局長:主席女士,我不同意吳靄儀議員和涂謹申議員表達的意見,指行政長官是超乎法律的,行政長官一向都是遵守香港的法律。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