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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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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查詢一位學者今日(八月三日)在報章的評論,懲教署發言人作出以下回應:

  「為針對性罪犯的更生需要及減低重犯的風險,懲教署向性罪犯提供有系統的心理評估治療服務,鼓勵他們積極接受治療,並提供配合治療的環境,以幫助他們改變個人的犯罪行為。

  「現今的臨床心理學家漸少採用『電擊治療』。就『窺淫癖』,如其他先進國家一樣,本署臨床心理學家採用相關的認知行為方法,改變其犯罪行為。治療計劃主要是加強他們正確的性知識,糾正歪曲的性態度及處理他們的異常性興趣,並協助他們了解犯罪誘因,感同身受及如何防止再犯等等。

  「當有關性罪犯釋放後,如他的刑期為兩年以上,他必須接受由監管釋囚委員會決定,並由本署及社會福利署提供的監管服務。如有需要,委員會可以指定有關釋囚接收心理或精神科的跟進服務,以確保他得到有效的治療和協助。」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