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全文(十一)(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第2條第(3A)款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在第2條增補第(3A)款,有關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在法案委員會中,議員關注如行動同時涉及第1類及第2類監察時,是否提出第1類監察的申請已經足夠。此外,假如第2類監察行動是有特別的敏感性,是否可以向小組法官申請第1類監察的授權。因此,當局提出新增第2(3A)條,讓有關人員可以在尤如任何第2類監察是第1類監察的情況下申請就該第2類監察發出訂明授權或將該訂明授權續期。而我們亦將於實務守則中清楚訂明如遇上述情況,人員應考慮申請第1類監察的授權。多謝主席女士。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