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制訂策略善用剩餘「長者住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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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七月二十七日)通過,逐步騰出過剩的「長者住屋」單位來改建為一般租住公屋單位或作其他用途,以解決「長者住屋」單位空置問題。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蔡涯棉說︰「有計劃地把未盡其用的『長者住屋』改建,可更充分地運用寶貴的住屋資源,令更多公屋申請人和居民受惠。」

  「長者住屋」屬院舍式公屋,設有二十四小時舍監服務,住戶須共用廁所和廚房設施。由於輪候冊申請人偏好獨立設施單位,而小單位的供應近年增加,因此拒絕入住「長者住屋」的比率持續偏高。縱然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這類單位亦未能獲圓滿處置。另一方面,由於「長者住屋」單位繼續有退租個案,空置單位數目將會繼續上升。

  房委會早於二○○○年十一月決定停止再興建「長者住屋」,但是「長者住屋」的整體空置率多年來持續高企達15%。

  蔡涯棉表示︰「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制訂策略計劃,逐步把過剩的『長者住屋』單位轉型,但同時仍須保留足夠單位,確保可應付對這類院舍式公屋的需求。」

  在物色適合「長者住屋」以改作其他更全面的用途時,署方先考慮︰

─ 空置率偏高的「長者住屋」。初步考慮改建空置率逾30%的一型設計,以及空置率逾50%的二型/三型設計﹔
─ 毗鄰大廈設有另一「長者住屋」的一型設計,以降低同一屋h內「長者住屋」的整體空置率﹔
─ 「長者住屋」的設計,因為把一型設計還原為一般公屋單位較為容易﹔以及
─ 居民的年齡﹔計劃把逾半數居民達七十歲或以上的「長者住屋」改建,令更多有意入住獨立設施的公屋單位的長者盡早達成心願。

  蔡涯棉說︰「為了鼓勵『長者住屋』居民自願搬遷往其他公屋,房屋署會向納入逐步轉型計劃的『長者住屋』居民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只要資源許可,受影響居民會獲安排入住所選地點的居所。」

  他強調,在制訂和推行計劃的過程中,署方會採取謹慎、方便住戶和以顧客為本的方針。署方會進行調查,了解長者住戶的特別需要和意願,以便與社會福利署和其他長者服務機構協調及保持密切聯繫,合力為受影響的「長者住屋」居民提供最佳服務。

  蔡涯棉補充說:「房委會未來將會繼續配合長者的需要,提供合適的房屋。未來數年的公屋供應預測顯示,應有足夠一人獨立公屋單位可予配合。」



2006年7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