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ARA BANK獲授銀行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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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七月二十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向CANARA BANK(CB)授予銀行牌照,並已於二○○六年七月十九日生效。
CB於一九○六年在印度註冊成立。根據二○○五年七月號《銀行家》雜誌的資料,以總資產值計,CB是印度第三大銀行。
繼CB獲發給銀行牌照後,香港的持牌銀行數目增至13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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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2006年7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