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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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陳爵發: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刊登於政府憲報,有關謝偉俊先生的第4347號公告現予撤銷。就謝先生對上述公告內關於律師紀律審裁組的命令提出的上訴,上訴法庭尚未作出裁決。有關命令暫緩執行,以待上訴法庭就該上訴作出裁決。



2006年7月1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