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換領智能身份證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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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七月十四日)稱,凡於一九九零至一九九二年或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三年出生並持有現有身份證的兒童,均須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或之前辦理換領智能身份證手續。

  有關規定並不適用於從未申領香港身份證或已申領智能身份證的兒童。

  發言人稱,合資格的兒童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

  於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三年出生的兒童,除須帶備現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陪同辦理手續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還須出示該名兒童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近期簽發的旅行證件或載有經核證相片的近期學校文件(例如:學生手冊或學校記錄卡)。

  發言人補充說:「由於在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出生的兒童應已經或將於他們年滿十一歲時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換領智能身份證,因此,他們並未納入是次換證計劃。」

  「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的現行換證階段由七月十日至十一月十一日進行。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的資料,請瀏覽網頁www.smartid.gov.hk,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