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回應《財務匯報局條例草案》附表2第2條第(2)款修正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譚香文議員就《財務匯報局條例草案》附表2第2條第(2)款的修正案(委任財務匯報局成員的「六年限期」)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政府反對譚香文議員就草案附表2第2條第(2)款提出的修正案。

  各位議員都提到「六.六」是政府的內部指引。內部指引是非官方成員在擔任同一職位的任期一般不應超過六年。政府在委任這些成員時,一向都盡量依照這項指引行事,但這亦非一成不變的做法。我自己亦是多個委員會或法定機構的成員,我發現有些情況,如果一定要每個成員都遵守六年的指引,可能有一些很資深的委員要離隊時,便會出現問題。我不想說是哪一個機構,但我可以告訴你,我親身遇到這情況的至少有幾個機構。到那時侯,如果「六.六」真的是硬性規定的話,就會有問題。這些機構,是普通一個諮詢架構,實質上運作的法定機構。所以在這情況下,為了保持那法定機構的運作,我們在非常的情況下,就會讓六年這規定再延長。我見過有一兩個情況都是這樣,並非我們因為某人,有一些陰謀論說他是我們的親或疏,所以會這樣做。這些委員會,坦白說,有些立法會議員也是成員。大家都知道是甚麼那些人,但我不想在這�堳�名道姓說出來。但是,這靈活性是一定要有的。不要說成你一定要硬性規定,如果硬性規定,可能對我們這機構的運作有不好的影響。所以,我只是希望說服劉慧卿議員、何俊仁議員和譚香文議員,有時做事應有一些彈性,不要事事都要規定,並非一定是香港之福的。

  剛才,劉慧卿議員稱讚廖秀冬局長,我相信如果廖秀冬局長聽到,她今天會很開心,可能今晚會睡不�荂A被劉慧卿議員稱讚,這可說是一生之中,可以寫到回憶錄中的事。我並無打算寫回憶錄,所以我相信我並不能得到劉慧卿議員的讚賞。我只可以說,我自己的信念確實,以我工作了幾十年的經驗,這靈活性是需要的,但是,政府的內部指引是有這指引的,各官員亦盡量去遵守這「六.六」的指引的。所以,我明白劉慧卿議員、何俊仁議員特別是在欣賞廖局長的同時,可能對我很反感,今日不支持你們。不過,這也沒辦法,因為我自己亦要相信我自己的信念,不可以搏一兩個議員的掌聲,而違背了我自己對這件事的信念。我真的覺得需要有靈活性,所以對不起,我始終都是呼籲各位議員反對譚香文議員的修正案,並通過條例草案的原有條文。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7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