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談終審法院就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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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中區政府合署中座地下就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的裁決,會見記者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保安局局長:我們很尊重及接受終審法院今早關於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的判決。大家都知道,終審法院都很關注所謂法律真空的問題;他們暫緩執行有關的聲明,讓我們的執法部隊可以繼續維護香港的安全和打擊罪行。我們可以繼續有這個偵緝的手段,進行秘密監察和截取通訊直至八月八日止。

  我在這裡要跟大家強調一點,過去我們的執法部隊都是嚴格按照香港的法律去辦事,在尊重人權下,維護了香港的公共安全、良好治安和廉潔的環境。我們會繼續按照終審法院的判決和將來的新法例,在尊重人權下,繼續執法。

  我可以跟大家說,到今日為止,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已經開了一百個小時的會議,已經將條例草案逐條審議完畢;而且又將我們提出的委員會階段修正案的建議審議完畢。立法會主席亦已同意為我們在八月二日加開一次會議,令我們的草案可以恢復二讀辯論。

  我在此懇請立法會議員支持我們的條例草案,使我們可以在八月八日之前,即終審法院的暫緩執行令到期前,可以通過有關的法例,讓我們的執法部隊可以有法可依,繼續在尊重人權下,維護香港良好的治安環境和廉潔的環境。

記者:雖然可以暫緩至八月八日,但政府在這段期間都要負上法律責任,你會否擔心•••?

保安局局長:我想我們的行政部門,既然終審法院都讓我們有暫緩執行這個命令,我想終審法院也看到,如果我們立即停止所有這些偵緝活動,對香港的整體利益是有損害的,也會破壞現在良好的治安環境。所以,我們一定會在尊重人權下,維護香港的內部安全和打擊罪案,我們會繼續做我們應該做的工作。

記者:判決政府敗訴,對之後的執法會否有負面的影響?

保安局局長:我想不會有負面的影響,一向以來,我們的執法部隊在維護香港良好治安,打擊罪案方面都是依法辦事,都是在嚴格尊重人權下執行法律。

記者:局長,有議員說需要捆綁式處理通過這條《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政府有甚麼回應?

保安局局長:我希望議員會捆綁式地支持我們的條例草案,使我們的執法部隊可以有法可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