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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今日(七月十一日)出席一個為新近來港的投資者而設的酒會後,回答新聞界提問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剛公布第一季的外來直接投資較去年同期增加了,你有何分析?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這是一宗好事,剛才我們亦聽到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說,香港仍然是一個非常具競爭力、吸引力的地方,不斷有新投資和新公司來港成立辦事處,利用香港作為跳板,拓展內地市場,這方面香港仍然維持非常好的優勢。
記者:有關電盈收購的事,坊間有很多揣測有關收購的資本...政府會否主動介入調查?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有關電訊盈科一位股東的股份轉讓,我們不會就股份轉讓的事作任何評論。但我們昨晚已第一時間,透過電訊管理局及工商及科技局發表聲明。我們的立場是十分清晰的,政府作為一個監管者,有責任確保電訊及廣播巿場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我們亦有責任確保消費者的利益絕對不受影響,這包括在電訊方面,電訊服務須繼續維持穩定、良好和高效率。所以,昨晚我們發表聲明後,我相信有關的政府部門,包括電訊管理局及廣播事務管理局,有需要時會作出跟進工作,例如詳細了解這次交易的詳情,有需要時會根據《電訊條例》處理。最基本的原則是我們會根據現行的法例處理,若涉及電視方面會是《廣播條例》,電訊方面則是《電訊條例》,百分之一百依法處理這事。但若市場上有任何涉及商業活動,例如涉及上市公司,或股東利益的問題,會由另一些監管機構,例如證監處或有關上市公司的條例規管。我純粹從廣播和電訊監管的角色處理這次事件,並不會談論任何其他市場上的商業行為。
記者:這次問題主要是涉及有外資欲購買香港的電訊業務,未來會否考慮立法,禁止外資全資或入股擁有香港的電訊公司?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剛才已提到,我們會根據現有的法例處理。現行《廣播條例》的部分條款是有關當控制權或股權有變動時,若涉及非本地居民,是需要得到批准,這是現行《廣播條例》的要求,以往亦處理過多宗個案。至於現行的《電訊條例》,有關的監管基本上是建基於確保電訊服務的維持穩定、安全、有效率,以配合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物流中心,並配合將來香港在資訊科技及其他高科技領域的發展。現時的《電訊條例》完全沒有任何國籍的規管,我希望大家對這方面能充分了解。我再補充一句,我們在世界貿易組織,或以往所稱的「關貿」組織在有關開放服務業的談判時,我們也作出了承諾,基本在電訊市場中不會有任何國籍限制。
我們認為香港的電訊市場應該維持開放,這對香港的電訊發展非常重要。有關現時的規管,我希望大家明白兩點。第一,電訊設施的提供及服務必須穩定、安全、有效率及世界一流;第二,電訊市場必須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這兩點始終是我們電訊監管政策的中心。
完
2006年7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