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及科技局就電訊盈科股權轉讓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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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聞界查詢有關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盈)股權轉讓的問題,工商及科技局發言人今日(七月十日)表示:
「電盈的兩間附屬公司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和Starbucks (HK) Limited,分別持有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和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根據牌照條款規定,兩間持牌機構的股權表決控制權在法定和實際利益方面有任何變更時,須獲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批准。」
此外,根據《廣播條例》,若有關變更最終導致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由「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行使控制,則須獲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
根據《廣播條例》,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包括廣播服務持牌人(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持牌人除外)、廣告宣傳代理商、報刊東主,以及對上述人士行使控制的人和相聯者。」
完
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