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嚴厲打擊世界盃期間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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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世界盃期間展開一項全港性行動,藉以打擊酒後駕駛。

  在六月九日至七月十日行動期間,警方共探訪酒吧及食肆二千二百八十九次,並為有關店舖顧客進行了超過四千二百六十四次自願呼氣測試,及派發超過九萬三千二百多張教育宣傳單張。

  此外,警方並進行了三千八百二十次執法檢查測試,並拘捕共一百一十一名酒後駕駛人士。

  警方發言強調:「雖然行動已經結束,但警方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打擊酒後駕駛。」

  「我們提醒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車輛。」

  警方發言人表示:「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並扣除十分違例駕駛記分;『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則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入獄五年,並扣除十分違例駕駛記分,以及取消駕駛資格最少兩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三號



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