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盜竊集團成員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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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年齡介乎二十六至三十四歲男子,今日(六月二十九)於區域法院被判六項盜竊及兩項處理贓物罪名成立,分別入獄十至三十四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人為一盜竊集團成員,活躍於九龍及新界,專門盜竊百貨公司及電腦公司貴重貨品。
西九龍刑事偵緝人員於去年十二月展開針對盜竊集團的特別行動,經過三個月的調查,於今年二月十七日採取行動,拘捕七男一女,年齡介乎二十六至五十四歲,起回大量贓物包括女裝手袋、數碼相機、揚聲器,手錶及電腦硬件,價值超過二十二萬。
其中五名被補人士其後被落案控告盜竊及處理贓物等罪名,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及監禁。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九號
完
2006年6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