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緩減交通噪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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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皇發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對於產生過量交通噪音,但未能加設隔音屏障/隔音罩或以低噪音物料重鋪路面的現有道路,當局有何其他措施緩減交通噪音對附近居民造成的滋擾;若這些措施包括交通管制計劃,當局如何平衡居民和駕駛者的利益?


答覆:

主席女士:

  多年來,政府一直從立法管制車輛噪音,都市規劃,道路設計以及教育等多方面著手,從源頭處理道路交通噪音問題,對於產生過量交通噪音的現有道路,則在可行的情況下採取加設隔音屏障/隔音罩或重鋪低噪音物料等工程措施緩減噪音。就未能採取這些工程措施的道路,政府亦會在個別特殊情況下考慮研究採用交通管理計劃。

  實施交通管理計劃的一個前提,是計劃必須有效減低噪音問題,而同時又不會對其他市民如駕駛者等有太大影響。因此,在落實計劃前,各有關部門會仔細研究有關路段一帶的情況,並盡能力諮詢區內居民、受影響市民及團體、有關區議會以及立法會議員等的意見。若交通管理計劃最後得以落實,政府亦會檢討計劃對緩減交通噪音的效用,以及其對行車路程及時間的影響,並在有需要時對計劃作適當的調整。



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