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政府管理和保養的行人天橋和戶外扶手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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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柱銘議員的提問所作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由各政府部門管理和保養的行人天橋及戶外扶手電梯分別有多少,請按地方行政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會不會考慮把這些設施的管理及保養工作外判予私營承辦商負責;及

(三) 會不會考慮在這些行人天橋和扶手電梯上設置廣告位,供展示公共、文娛或商業性質的資訊,以物盡其用,開拓收入來源;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有關的政府部門所提供的資料,現時由它們管轄的行人天橋共有807條,其中48條附設有扶手電梯,扶手電梯的數目合共122條。一般來說,如這些行人天橋位於公共屋h範圍內,其保養工作由房屋署負責;假如在公共屋h範圍以外,則主要由路政署負責。有關這些行人天橋及扶手電梯所屬的地方行政區的資料,議員可參考經已傳閱給大家的附件。

(二) 路政署管轄的行人天橋的保養工作,由路政署的外判承辦商進行。路政署的外判承辦商亦負責清潔天橋結構、圍欄及指示牌等工作。食物環境壎芵p或其外判承辦商則負責清潔地面。房屋署管轄的行人天橋則是由房屋署的外判承建商負責包括維修及清潔的所有保養工作。

  政府部門在合適的行人天橋上設有告示箱,展示公共資訊。此外,運輸署負責管理中環至半山自動扶梯系統的承辦商,亦正安排把適當的位置作商業廣告之用。如果市場認為其他由政府管轄的行人天橋有相當的商業廣告價值而提出建議,我們亦願意作出個別考慮。



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