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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納推動表演藝術發展的建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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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今日(六月十六日)收到表演藝術委員會提交的建議報告,建議就現行資助表演藝術團體的機制、為藝團提供場地支援,以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舉辦演藝節目方面作出改變。

  何志平說:「衷心感謝表演藝術委員會各委員在過去十八個月努力工作,舉行公眾諮詢,完成建議報告。」

  「建議內容是根據在二○○五年十一月至二○○六年一月期間舉行的公眾諮詢所搜集的意見而撰寫。」

  他說:「整體而言,建議旨在加強社區參與提供演藝服務,推動伙伴合作。這應能讓香港的文化藝術界更有朝氣、更多元化。政府原則上同意委員會建議報告的提議。」

  他表示,民政事務局會詳細研究委員會的建議,他並會於六月二十七日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簡介政府就建議的回應。

  表演藝術委員會於二○○四年十一月成立,就提供表演藝術服務方面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跟進文化委員會提出有關表演藝術的政策建議。*註

  委員會建議報告的內容已上載於民政事務局網頁 http://www.hab.gov.hk/。 報告中十項主要建議列於附件。

*註:博物館委員會及圖書館委員會於同期成立,跟進文化委員會提出的其他政策建議。



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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