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6年證券及期貨(減低徵費)令》(命令)已於今日(六月十六日)刊登政府憲報。該命令旨在把證券、期貨和期權合約的交易徵費減低20%。
政府發言人表示:「減低徵費的建議會減低投資者所須承擔的交易成本,因此會有助本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發展。」
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發表的二零零六至零七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公布有關在今年內把證券、期貨及期權合約的交易徵費下調20%的建議。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如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某財政年度中,該會的儲備金在扣除折舊及所有準備金後,為數超逾該財政年度預算營運開支的兩倍;以及該會沒有未清償債項,則該會須諮詢財政司司長,以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減低徵費率或款額。
由於過去兩年的成交額大幅增加,證監會已累積大量儲備金。
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底,證監會的儲備金達12.1億元,是二零零五至零六財政年度其核准營運開支的2.39倍。
如實施有關減低徵費的建議,預計每年可為市場節省約8,800萬元的交易成本。為確保證監會能繼續維持穩健的財政狀況,建議的減幅屬合理水平。
根據命令,買賣證券、試驗計劃證券及交易所買賣基金的徵費率會由現時的0.005%調低至0.004%,以減低賣方或買方所須繳付的徵費。買賣期貨合約的徵費會由現時的1.00元調低至0.80元。買賣小型�琤肏�數期貨合約、小型�琤肏�數期權合約、股票期貨合約或該類合約的期權的徵費,會由現時的0.20元調低至0.16元。
命令會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如通過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命令會在本年十二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完
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