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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將全港各間公共圖書館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的開放時間延長,以便市民在公眾假期及周末晚上使用圖書館服務;
(二)會不會將全港各間公共圖書館的開放日數劃一為每周七天,以及將開放時間增至每日12小時;若會,開放時間的詳情;若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實施第(一)項及第(二)項的措施所涉及的開支款額及人手?
答覆:
主席女士:
本人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目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共有74間公共圖書館,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圖書館服務。市區和新界區的公共圖書館每周總開放時數大致相同。市區的主要和分區圖書館每周開放七天,總時數為61小時;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四上午十時至晚上七時,星期五則延長至晚上九時,以方便在圖書館正常開放時間內無法使用圖書館設施的讀者。至於新界區的主要和分區圖書館則每周開放六天,總時數為62小時;開放時間為每天上午九時至晚上八時。香港中央圖書館每周開放七天,總時數為74小時。各類圖書館的開放時間載於附件。
新界區的主要和分區圖書館每周休館一天,以便進行館藏整理、潔淨和維修等必要工作。市區與新界區公共圖書館所採用的開放時間各有優點。市區的主要和分區圖書館不設休館日,但每天開放時間較短;新界區的主要和分區圖書館則每周休館一天(星期一或四),而每天開放時間則較長,更能切合在市區工作並在新界居住的讀者的生活模式和作息時間。
市區的主要和分區圖書館在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的開放時間一律為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新界區的主要和分區圖書館在星期六的開放時間為上午九時至晚上七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則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除了在元旦、農曆年初一至三、耶穌受難節、聖誕節和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等七天公眾假期全日休館外,所有公共圖書館在其他公眾假期均按上述時間開放,為市民提供服務。
康文署在公共圖書館開放時間以外提供多項服務。目前,共有49間公共圖書館(包括香港中央圖書館、全部五間主要圖書館、大部分分區圖書館和部分小型圖書館)設有還書箱,供市民在圖書館休館後歸還從各館借閱的書籍。此外,香港公共圖書館又為讀者提供增值服務,包括24小時網上圖書館服務,讓讀者能夠在網上續借和預約圖書館資料、閱覽電子書籍、檢索資料庫和翻查圖書館目錄,以及電話續借服務。
由二○○○年四月起,各公共圖書館的自修室已採用獨立開放時間運作,平日特別延長開放時間至晚上十時,供公開試考生和有需要的人士使用。在每年三至五月的考試期間,全港各公共圖書館的自修室每周一律開放七天(包括圖書館休館日),每天由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
香港公共圖書館定期進行公眾意見調查,以收集市民對圖書館服務的意見。二○○四年的調查結果顯示,逾七成受訪的圖書館使用者對各區公共圖書館現行的開放時間感到滿意。康文署會密切留意公共圖書館的使用情況及市民的意見,以確保能適時檢討各圖書館的開放時間。
正如政府於今年四月發表的《區議會角色、職能及組成的檢討》諮詢文件所述,為了讓區議會積極參與管理部分地區設施,我們建議在每個區議會轄下設立一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負責督導和監察地區設施的管理工作。根據這項建議,所有地區公共圖書館(即除香港中央圖書館和基本法圖書館外)均會由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參與管理。當局會徵詢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對管理地區圖書館事宜的意見,包括顧客服務改善措施、館藏發展計劃和推廣活動。因此,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可因應區內居民所需,而提出改善地區公共圖書館服務的意見(包括開放時間)。
(三)公共圖書館如延長開放時間至一周七天及每天12小時,每年額外開支約需二億元,其中主要包括額外的基本員工費用和電費。不過,上述的估計額外開支並未計及其他額外的支出,例如把潔淨和維修保養工作延至圖書館閉館後進行的開支、常額人員的輪班工作津貼、因借閱量上升而增加的書本轉運費用、行政費用等。
完
2006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