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政府落實五天工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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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就政府落實五天工作周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為實施五天工作周而由下月起在星期六停止提供某些櫃台服務,會對他們帶來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考慮調整有關公務員的上下班時間,以期進一步延長已計劃在星期一至五延長的櫃台服務時間;若有考慮,請告知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順應民意,維持在星期六提供有關服務?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落實五天工作周的大前提,是必須維持政府服務的整體水平和效率。政府會恪守以下四個基本原則:

  * 不涉及額外人力資源;

  * 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

  * 不削減緊急服務;以及

  * 在星期六維持一些必需的櫃台服務。

  在第一階段,即二○○六年七月一日起,後勤辦公室、提供內部專業/行政服務及若干政府服務的辦事處,會在星期六停止辦公。改行五天工作周後,我們會延長平日的辦公時間,以充分補足星期六所損失的辦公時數,每星期的總辦公時數甚至會稍為增加。具體來說,在第一階段改行五天工作周的政府辦事處每天的辦公時間普遍延長四十五分鐘至一點五小時。一些部門會在午膳時間維持服務,或進一步延長某個工作天(例如星期一或星期五)的辦公時間,以切合服務對象的需要。除此以外,我們會提供或加強互聯網服務、收件箱、其他繳費方法等,方便市民進行政府事務交易。這些措施旨在把推行五天工作周對大眾所帶來的不便減至最低。為了維持延長辦公時間的服務,員工會因應規定工作時數和實際運作需要,按輪值表的交錯工作時間上班。

(二)政府在決定哪些服務會由二○○六年七月一日起在星期六停止提供之前,已審慎考慮有關服務的性質和使用率,以及其他提供服務的模式。在適當的情況下,部門也有諮詢有關的客戶聯絡小組、諮詢委員會,或服務對象的行業代表對推行五天工作周的意見。我們評估在星期六停止提供若干服務,對公眾影響輕微。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市民無須親身前往各政府辦事處獲取服務。五天工作周由二○○六年七月起實施後,各局及部門會在八月就運作情況進行檢討。若有需要,各局及部門會考慮因應服務對象的意見及新的服務使用情況,就服務時間或提供服務的模式作出適當的調整。



2006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