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建造業議會(第2號)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只有中文)
******************************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建造業議會(第2號)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建造業議會(第2號)條例草案》早於2004年10月已在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經過接近20個月的審議過程,今日再回復三讀。我在此先要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鄺志堅議員及各位委員,以建造業內各界的共同利益為依歸之上,與我們臚潀X作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

  本條例草案旨在成立一個名為建造業議會的法定機構,凝聚力量統籌有關行業長遠發展的策略性事宜及自我規管的措施,並涵蓋現時由建造業訓練局負責的培訓、工藝測試及徵款等等職能。議會的角色及其統領的範疇主要源自建造業檢討委員會於2001年發表的報告書,再加上議會的先驅 - 即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 - 在諮詢業內人士後確立的一套理念和方向,作為擬定本條例草案的藍本。

  政府十分支持業界積極尋求盡快成立具法定地位的議會,從而加大力度推動改革措施。條例草案中議會的組成將以建造業各主要界別的代表為主,附以少數業外人士及政府官員,足以體現議會為業界而設、並由業界帶領的立法精神。然而我們接納法案委員會的意見,加入一項提名機制,由指定業內組織建議合適人仕,提供政府考慮委任為議會成員,但同時要求這些組織確保其推舉的人選能夠全力投入議會的工作,及透過應孎峖◆P界別內相關團體保持密切的溝通和聯絡。

  在條例草案的討論過程中,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工務科一直研究如何令到業界關注的問題能夠盡早解決,剛才劉慧卿議員指出,我們在去年一月茪潀言艉u作小組,研究有關欠薪及多層分判的管制措施,立法會在五月十一日發出的資料文件中亦提及這個小組,我在這媯y作解釋及提供最新情況,成立這個工作小組的目的是在工務工程方面試驗實施有關改革,首先是加強對工人的保障,備存工人工作紀錄並電腦化,這些記錄很重要,尤其是關於工資、工人的工作日數,在勞資糾紛發生時非常有用,所以我們在工地裝置電腦智能卡系統,記下工人出勤紀錄。

    我們亦規定所有工人和僱主訂下書面僱傭合約,而不是口頭合約,出現糾紛的時候可作為在法律上的保障。另外,試驗計劃亦要求由銀行自動轉帳支付工資,和規定總承建商呈交支薪紀錄。除了這樣,很多議員也提到有關分判的管理,我也明白這是建造業行業很大的問題,故早於上任後已開始與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商量分包商註冊,亦要求政府工程的分判商須為已註冊者。我們更會限制工務工程某些工序不得分判,我在這堣ㄧ埴蚖〝。無論如何,我們要求分判必須得到工務科同意,亦會檢視分判工程的詳細資料。

    德信事件發生之前,我們已經貝w在工務工程中的三份合約使用這個模式。但德信事件發生之後,其他非屬於工務工程的項目上出現了欠薪的問題,經過了各方面的討論和社會人士的關注,決定提前全面落實計劃,今年五月一日以後所有招標新建造工程合約,都會採取我剛才所說的措施,確保工人權益有一個保障。欠薪在任何一個行業都不應該發生,但我了解到建造業情況特殊,因為行業流動性太大,分判的習慣亦根深蒂固。若你與工人說,很多人都不願意禁止分判,若他們有能力組成兄弟班,他們都希望去做分判。
 
    我們工務科認為雖然在五月一日全面用這個方法招標,但亦要繼續檢討,這不是一個訂下來一絲不變的程序或條文,我們一定要保留一個靈活性,現在定下的條文有一個檢討的餘地。我們原本想在三個工程試驗,亦看到某一些問題,例如有些工人沒有銀行戶口,那自動轉脹如何實施呢?這些問題都在試驗中才逐一出現,那我們該怎樣處理呢?個別的工程,我們亦要詳細考慮,所以之後的招標,可能在每一個招標工程合約中加上這些條文,我們亦要作出相應的改變,令到最後有一個模式,工人滿意,承辦商滿意,在政府方面又合乎法例的要求。

  議會的另一特色為其高透明度及開放的運作模式。條例草案規定議會每年須向政府遞交活動計劃及財政預算,並須提交工作報告及帳目表供立法會省矷A加上剛才提及關乎應曭漲w排,業界將得以掌握議會各項重要事務的發展。此外,業內眾多組織難以同時獲得直接參與的機會,故此議會將公開合適項目的討論過程,有關的準則已載於我將稍後動議的委員會階段修正案,而內容亦已獲得法案委員會的支持。

  至於當局與法案委員會達成的其他共識,包括議會的職能、成員的任命、公開利益申報紀錄、作出乖釭漱閬△扔央A已包含在各項將於稍後逐一介紹的修正案中,在此不再詳細說明。

  至於成立議會的其中一個最大手術,要將建造業訓練局和最新成立的議會成為一個局,我希望大家都明白,建造業訓練局在七○年代成立,那時我已很積極參與,那個年代和現在真的有很多不同的問題,不同的要求,整個行業的轉變也很大,我也明白必須要在議會及法例上合乎整個社會和行業的改變,在與時並進的原則下進行,所以在討論這個問題時,部份議員和員工對於前景可能感到不安,我希望他們也明白,建造業需要有一個改革,需要有一個專注的議會去處理他們的問題,令到這個行業可以繼續發揚光大,不會一直式微。業界其實一直主張,先行探討局方在新的架構下,如何定位和發展。因此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已清楚作出承諾,條例草案獲通過後至議會成立的首兩年間不會因為財政理由大規模改組或裁減人手,我們認同此舉能夠兼顧員工的關注和議會將來的運作能力,如果一成不變,對它作出規範,亦可能會影響效益和效率,所以我很高興議員接受在這方面的安排。

  本地建造業近年面對嚴竣的考驗,各範疇的從業員及工人亦經歷過一段艱辛的日子。成立議會是促使業界開拓新路向及自L不息的契機,我懇請大家對此表示支持,通過本條例草案。

  多謝主席女士。



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