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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解決空氣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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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耀忠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月出版的《時代》雜誌亞洲版有兩篇文章分別表揚南韓首爾努力改善環境和質疑香港當局有否想像力和決心去解決空氣污染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香港的空氣污染每年引致經濟及勞動力方面的損失;若有,結果為何;

(二) 有否研究外國為淨化空氣而採取的措施,以確定哪些適合在本港推行;若有,研究的結果;及

(三) 有何長期和短期的新措施,以淨化香港的空氣?


答覆:

主席女士:

  空氣污染導致的環境成本和醫療開支,是間接和長遠的。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二○○二年曾委託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進行研究,以二○○○年的空氣質素及人口數據測算,估計與空氣污染可能有關連的呼吸系統和心臟病所引致的經濟損失(包括看病、住院費用和因病而損失的生產值),每年可達17億元。

  特區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海外防治空氣污染而採取的技術和政策措施,並研究是否適合本港的實際情況。近年在本港成功推行的減排措施包括:

(a) 與歐盟同步,對新登記車輛逐步推行了歐盟I、II、III期車輛廢氣排放標準,並於本年一月一日開始,分階段實施歐盟IV期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b) 規定柴油車使用超低硫柴油;

(c) 採用功率機檢驗柴油車輛的黑煙,並以電腦控制功率機執行測試黑煙的程式;以及

(d) 資助歐盟前期柴油車輛安裝催化器,並隨後立法強制這類車輛安裝催化器。

  在發電方面,早在十年前,政府已參考歐美先進國家經驗,要求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必須裝置靜電除塵器,而新機組亦同時須設有低氮氧化物燃燒器和煙氣脫硫裝置。一九九七年後新建的發電機組更必須以天然氣為燃料。另外,粵港雙方政府目前正參考歐美在排污交易方面的經驗來共同敲定《珠三角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的細節。

  在加強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管制方面,我們大量參考海外經驗,規定油站必須安裝氣體回收系統;以及參考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處理煙霧污染的成功經驗,以制訂控制建築塗料、印刷油墨及消費品的規例。該規例可望於本年內提交立法會。

  為長遠改善整個珠江三角洲包括香港的空氣質素,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在二○○二年四月達成共識,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把區內四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排放量,以一九九七年為參照基準,在二○一○年或以前分別削減40%、20%、55%和55%。實踐上述目標不但有助達到本港的空氣質素指標,更能大大改善珠江三角洲的空氣質素,使區內的煙霧問題得以紓緩。

  為要全面實踐上述減排目標,我們現正採取以下額外的減排措施:

(a) 由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把車用汽油的標準收緊至歐盟IV期;

(b) 由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規定油站必須為車輛添加汽油的工序安裝汽體回收系統;

(c) 在二○○六年起對新登記車輛實施歐盟IV期排放標準;

(d) 要求電力公司採取措施減少排放和增加使用天然氣發電;以及

(e) 制訂計劃以管制指定產品所排放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粵港合作方面,在二○○六年的主要工作包括:

(a) 在發電行業的空氣污染防治上,廣東省的天然氣主幹線將於二○○六年完成第一期工程,同時將有一批燃氣發電廠分期投入服務,大大減少珠江三角洲地區對燃煤燃油等較高污染燃料的依賴。廣東省現有的燃煤燃油發電廠亦將陸續安裝�蝞藅瘝虜佶m;

(b) 在機動車尾氣污染的防治工作上,廣東省政府將爭取落實在珠江三角洲城市提前推行國III型(相等於歐盟III期)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

(c) 粵港兩地的環保部門共同分析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所收集的數據,並每半年提交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結果的報告,供市民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

(d) 兩地的環保部門會繼續加強技術交流及合作研究,特別是對固定污染源在線監測上的技術合作及按需要開展區域空氣污染的研究項目;以及

(e) 雙方共同研究的《珠三角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預計於二○○六年年中完成實施方案的細節。待兩地政府同意後,在二○○六年第三季度開始,向粵港各火電廠介紹有關細則,並讓有意參與這項試驗計劃的火電廠物色交易伙伴和制定排污交易合約。

完

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