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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入出內地行駛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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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江華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本港私家車進出內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獲發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的本港私家車數目有否上升;

(二)鑑於廣東省當局規定,本港商人須在廣東省的非山區地方作出實業投資達100萬美元以上,才可申請一個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當局會否與廣東省當局商討放寬有關規定;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簡化領有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的本港私家車的過境安排?


答覆:

主席女士:

  截至2006年4月底,獲准進出內地的香港私家車數目約為11,500輛,較2003年4月底的約8,600輛,上升34%。

  根據粵港兩地政府協議,「香港入出內地私家車」配額主要發給有商務需要來往兩地的人士。廣東省當局現時要求申請人須在廣東省非山區投資達100萬美元(800萬港元或人民幣)以上或在山區投資達40萬美元(320萬港元或人民幣)以上。我們最近曾與粵方商討是否可以放寬現行投資金額的規定,粵方認為在現行申請資格規定下,申請者仍須輪候一段時間方能取得配額,為免進一步延長申請人的輪候時間,暫時不宜放寬有關規定,但同意雙方在深港西部通道開通後可再商討放寬申請資格的可行性。

  我們一直致力採取各項切實及適當的措施,簡化車輛的出入境程序及提高通關效率。例如,我們已經在文錦渡、沙頭角和落馬洲口岸分階段引入「車輛司機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落馬洲管制站亦已增建八個車輛檢查亭,該些檢查亭採用嶄新設計,使旅客可在同一個檢查亭接受入境處及海關提供「一站式」的清關服務。此外,前線部門亦會在繁忙時段,因應交通流量,將主要用作辦理貨車清關的檢查亭轉為處理過境私家車輛的通道,方便這些車輛通關。



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