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旅客因管有虛假文書被囚
***************

  一名馬來西亞旅客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因管有虛假的入境印章面,被判入獄。

  二十六歲的男被告Chong Yong Nam,今日在沙田裁判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的控罪,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入境處調查人員今年三月十七日從機場海關接手調查該宗案件。海關人員於被告的身上發現多個屬不同國家的入境印章面。

  被告承認他在吉隆坡機場受一名非洲籍人士委托,攜帶該批入境印章面、連同印台,墨水及日期印章等來港,事成後可得到金錢報酬。被告原打算將該批物件放置於機場一垃圾桶內。

  化驗結果證實其中五個屬印尼、越南及加拿大的入境印章面是偽造的。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文書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年。



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