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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今日(五月二十二日)以郵遞方式,把二○○六年三月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成績通知書送交各考生。
在二○○六年三月舉行的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參加英文科評核的考生有2,069人,另有1,800人參加普通話科評核。其中1,196(57.8%人)報稱是英文科教師,925(51.4%)人報稱是普通話科教師。
二○○六年三月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結果如下:
英文科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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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閱讀 953 815 (85.5%)
寫作 1,330 610 (45.9%)
聆聽 946 703 (74.3%)
口語 1,233 456 (37.0%)
課堂語言運用* 437 405 (92.7%)
報稱教師人數 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的報稱教師人數及百分比
閱讀 379 282 (74.4%)
寫作 648 249 (38.4%)
聆聽 385 232 (60.3%)
口語 582 173 (29.7%)
課堂語言運用* 437 405 (92.7%)
普通話科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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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聆聽與認辨 1,010 541 (53.6%)
拼音 998 500 (50.1%)
口語能力 1,050 397 (37.8%)
課堂語言運用* 458 391 (85.4%)
報稱教師人數 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的報稱教師人數及百分比
聆聽與認辨 365 161 (44.1%)
拼音 355 145 (40.8%)
口語能力 410 135 (32.9%)
課堂語言運用* 458 391 (85.4%)
(註:*由於課堂語言運用只供在職教師報考,因此每科的「考生人數」與「報稱教師人數」相同。)
教育統籌局(教統局)發言人表示:「截至二○○六年五月,在12,382名英文科教師及5,891名普通話科教師中,分別有10,838名及5,234名教師(兩者均約佔總數九成),已透過不同途徑全面達到語文能力要求。」
「在二○○五/○六學年結束時,絕大部分學校均有足夠已達標的英文科教師,只有極少數學校計劃在來年度聘用一至二名新任英文科教師,任教英文科。而本地師資培訓機構,將有266位擬任英文科教師畢業,可為學校提供充裕的達標英文科教師。」
發言人續稱:「根據語文能力要求政策,從二○○六年九月起,所有在職的英文科/普通話科教師須達到語文能力要求才可繼續任教該語文科。希望各校校長再次檢視教師人手調配,確保在二○○六/○七學年,所有在職的英文科/普通話科教師均達到語文能力的要求。」
考評局於今日以郵寄方式,把成績通知書發給個別考生。預計考生可在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收到通知書。若考生在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仍未收到有關通知,可與考評局聯絡(電話:2239 2771)。
評核報告將於二○○六年六月底在考評局網頁(http://www.hkeaa.edu.hk)及教統局網頁(http://www.emb.gov.hk)發布,報告分析考生的表現,並說明考生表現出色的強項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供考生、學校及師訓機構參考。另外,評核試卷、聆聽評核光盤、建議答案及評核報告,亦將於二○○六年六月底發售。
考生如欲覆核成績,可於評核結果公布後的七天內(即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至三十日)辦理申請手續。提出覆核成績者,將會在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或以前接獲覆核結果。
至於未能在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達到語文能力要求的英文科/普通話科教師,假如有意在日後任教該語文科目,仍可透過評核或豁免達到語文能力要求。從二○○六/○七學年開始,每年將會舉辦教師語文能力評核一次。下一次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將於二○○七年二月舉辦,有關細節將於二○○六/○七學年的通函內公布。
完
2006年5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