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人串謀詐騙被判監
**********

  七名男子及九名女子因串謀詐騙罪名成立,今日(五月二十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半至四年半不等。

  案情透露,各被告於二○○三年三月至二○○四年三月期間先後在九龍區成立三間貿易公司,並在報章刊登招聘初級女員工的廣告。

  各被告先向新聘請的僱員訛稱公司曾推掉數宗貨量少及利潤低的生意,然後誘使新聘僱員與他們合伙承接該批生意。

  當受害人答應後,被告人便陪同受害人前往深圳與一些供應商簽訂購買合約,並支付訂金。被告人其後再藉詞有買家增加訂貨數量,誘使受害人向供應商支付更多訂金,當他們沒有足夠金錢支付合約款額後,那些假供應商便沒收其訂金,而那些假買家亦取消有關交易。受害人其後更被指工作表現欠佳而被開除。一些受害人於二○○四年三月報警求助。

  案件共涉及二十一名受害人,被騙金額約九百一十四萬元。

  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於二○○四年三月至十月期間拘捕八男九女,年齡介乎二十三至四十六歲,他們其後被落案控以串謀詐騙罪名。

  除一名三十八歲男被告較早前獲判無罪外,其餘十六名被告被判罪名成立,並於今日被判入獄。

警方呼籲求職者如遇到可疑的招聘廣告,尤其是一些強調無需技能或學歷,但薪酬優厚的職位時,應加以提防。同時,如求職者被要求預先支付費用,或獲邀參與一些能在短時間內賺取高回報的投資計劃時,應審慎考慮。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2006年5月20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