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舉管理委員會修訂規例以確保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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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
選舉管理委員會為確保二零零六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順利進行而制訂的三條修訂規例於今天(五月十九日)刊憲。
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規例涉及三類修訂。
發言人說:「第一類修訂是因應於五月十三日生效的《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修訂條例》)而須作出的相應修訂。這一類修訂主要是對應修訂條例中,有關在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後編製和發表暫行委員登記冊,以及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界別分組、鄉議局界別分組及區議會界別分組候選人喪失資格的規定。」
第二類修訂是為了使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程序適當地與二零零四年立法會選舉程序看齊,以及為理順若干選舉安排而須作出的修訂。這些修訂包括一些有助點票工作進行的選舉安排,以及提高在投票站內未獲准許而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的刑罰。
最後一類修訂則是為刪除已過時條文而須作出的技術修訂。
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規例涉及《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下三條規例,分別為︰
- 《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立法會功能界別選民)(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規例》(第541B章)﹔
- 《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選舉委員會))規例》(第541H章)﹔以及
-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規例》(第541I章)。
有關修訂規例將於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提交立法會。
完
2006年5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