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旅客因涉及假證件案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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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五月十六日)稱:「一名印尼旅客因協助一名內地訪客辦理登機手續,被判入獄十一個月。」
三十六歲的男被告Jandy,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協助和教唆、慫使或促致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控罪,被判入獄十一個月。
案情透露,一名內地女子於本年一月十九日企圖以一本印尼護照登上前往巴黎的客機。由於航空公司職員懷疑她所持的印尼護照為偽造,入境處調查人員遂接手調查。
被告承認他在印尼答應一名中間人的要求,在香港替一名內地訪客辦理前往巴黎的登機手續,事成後可獲酬一千美元。
該名內地女子因行使偽造旅行證件及向入境事務隊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已在較早前被判入獄六個月。
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判處監禁十年。
完
2006年5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