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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踏入雨季和颱風季節,地盤承建商及管理人員應密切留意天氣變化,倘天氣情況惡劣,必須按實際情況作出適當安排,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及安全。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五日)提醒僱主應提供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水安全靴、雨衣等,以確保當值人員的安全。
他說:「當天氣轉壞,建築地盤的工程人員應將所有棚架、圍板等穩固地拉緊,並拆除帆布。負責操作起重機或運輸的人員應避免在強風下操作起重機如天秤等,更要根據主管人員的指示,將吊臂擺放於適當及安全的位置。」
「從事大廈外牆維修或清潔的人員則應停止有關工作,並將吊船收回地面及加以穩固。」
天氣十分惡劣時,如有狂風暴雨或雷暴,在戶外或空曠地方工作並不安全,僱主應安排員工暫停工作,並提供安全的地方給他們暫避,直至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
他說:「天氣好轉後,在地盤復工前,承建商須詳細檢查地盤情況,並進行所需的維修及改善工程,確保地盤安全至為重要。」
在惡劣天氣後,地盤常見的危險情況包括:
* 挖掘泥坑水浸;
* 挖掘泥坑旁邊的泥土傾瀉及支撐物損毀;
* 棚架或棚架上的工作台損毀;
* 起重機械的緊繫裝置鬆脫;
* 電路裝置漏電;及
* 安全欄柵遺失。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性責任條款的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工作地方及安全工作制度。僱員亦應與僱主合作,使用僱主提供的安全設備。
勞工處已印製《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指南》,為僱主及僱員提供實務指引,有關刊物可在勞工處職業安全部行動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亦可於該處網頁http://www.labour.gov.hk/public/os/D/InclementWeather.pdf下載。
查詢地盤安全事宜,可致電職業安全及健康電話諮詢服務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
完
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