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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今日(五月十五日)出版的《選擇》月刊中公布有關私營安老院舍收費的調查報告,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鼓勵安老院舍積極考慮消委會的建議,在合理及可行的情況下進一步增加其收費的透明度,以加強消費者對私營安老院舍的信心,並進一步提升私營安老院舍的市場競爭力。
發言人表示:「很高興消委會接納社署早前的建議,與社署合作進行有關私營安老院舍收費的調查,是次調查所得的資料,相信有助消費者更清楚了解本港私營安老院舍的收費、服務及選擇私營安老院舍時應注意的事項。」
發言人解釋,私營安老院舍以商業模式經營,其收費按照自由市場規律自行釐訂,情況與其他以商業模式經營的行業無異。雖然私營安老院舍的收費水平及項目並不受社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牌照處)規管,但牌照處仍要求安老院舍,在合理及可行的情況下就其收費資料及原則保持高透明度。
發言人強調,《安老院實務守則》(守則)要求安老院舍向住客及其家人、親屬、監護人或保証人清楚解釋住院費用、其他收費、可獲得退還的費用及付款程序。守則亦建議院舍要求住客及家人等簽署同意書,以表明他們清楚明白及同意各項須繳付的費用。
至於如何防止安老院舍侵吞院友私人財物事宜,社署守則有就安老院舍代為管理長者財產時應遵守的程序提供清晰的指引,要求安老院舍必須在住客及其家人等的同意及授權下,方可代住客存放或持有財物或財產。
此外,除非安老院已設立並執行妥善的監察機制,防止有關帳戶被濫用或出現爭議,否則安老院職員不能私自動用及提取住客銀行帳戶內的款項,以支付住院費用及其他收費。
為了提升長者及有關人士對保障長者個人財產及防止虐老的認知,社署及多個非政府機構已推行及將推行一連串的培訓工作,包括為管理階層人員及照顧員舉辦有關對長者被侵吞財產的認知及有關保障法例的知識的座談會;派發宣傳單張及影視光碟,分別介紹不同的虐老形式,包括侵吞財產。
發言人說:「社署已於今年五月初,向私營安老院發出通函及《安老院舍處理長者住客財物及收費指引》,並夾附消委會發出的《良好企業社會責任指引》,以進一步提醒經營者遵從守則的相關要求,及鼓勵參照消委會提出應用於服務行業的收費原則及指引。」
有關報告內提及的兩宗投訴個案,社署會向消委會進一步了解詳情,並作出跟進。
社署會繼續與安老院業界代表/組織定期會面,就安老院持續改善服務質素及牌照要求等進行商討。社署亦會與消委會繼續合作,互相通報及轉介有關安老院收費及服務質素等投訴。
發言人提醒安老院舍的住客及其家人,如發現有安老院舍違反有關守則,可向社署牌照處或消委會舉報。社署牌照處的投訴熱線為2961 7211 及2834 7414。
完
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