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教育統籌局局長就《2005年聖士提反書院法團(聖士提反書院的校董會名稱更改及一般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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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立法會會議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就《2005年聖士提反書院法團(聖士提反書院的校董會名稱更改及一般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第二部份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新修訂的第1A條,即緊接草案第1條之後加入生效日期新條文的第1A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由教育統籌局局長以憲報公告該修訂條例自指定的日期起實施。
新條文的作用,是保留彈性,讓有關規例繼續管限教委會會議並規管書院教委會等,直至新章程草擬完畢並獲教委會採用為止。
我希望各位委員支持及通過這修正案。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