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生死及婚姻(數碼影像)條例草案》修正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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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生死及婚姻(數碼影像)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第5及48條,修正案內容已載列於發送給各位議員的文件內。因應立法會法律事務部在研究過條例草案之後作出的建議,我們作出這些技術上的修訂。
在草案第5條和第48條增訂的條文中(註),提及「載入」有關生死登記冊的相應數碼影像及「載入」有關生死登記簿的核証副本。換句話說,「載入」一詞在草案內用於以電子和紙張方式儲存的紀錄。
具體而言,我們在修正案中建議,當有關紀錄涉及以電子方式儲存時,「載入」一詞會被「備存」代替,而當有關紀錄涉及以紙張方式儲存時,「載入」一詞會被「存檔」代替。
多謝主席女士。
註:草案第5條建議在《民航(生死及失蹤者)條例》(第173章)增訂第3條及第4條,賦權登記官用電子方式儲存民航處提供的生死紀錄,並在以電子方式儲存現時有關的生死紀錄後,可處置/銷毀以紙張形式儲存的相關的紀錄。草案第48條對《商船(海員)條例》(第478章)作出類似的增訂。
完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