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密切監察工務工程工人工資發放及分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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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今日(四月三十日)說,政府由五月一日開始會實施一系列的措施,監控所有新工務工程建造合約中工人的工資發放以及多層分判工程的情況。
這些措施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於二○○五年一月成立,有業內各界代表參與的工作小組提出。
這些措施包括﹕
* 備存工人的記錄
1.在建築工地裝設電腦智能卡系統,貯存工人出勤記錄;
2.規定所有駐工地工人與其僱主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及
3.安排以銀行自動轉帳支付工資及�L積金供款。
發言人說:「這些措施確保有僱傭資料及工人出勤的詳細記錄,可協助監察,並減省處理投訴需要的時間。」
* 加強工人的保障
1.聘用勞資關係主任在地盤長駐,處理工人出勤記錄和支付工資情況,及在有欠薪糾紛時協助勞工處處理投訴;
2.總承建商承擔隸屬其合約內包括所有分判分包商的欠薪問題;及
3.遭欠薪工人須在欠薪發生的七日內,向勞資關係主任報告情況。
* 分判管理
1.禁止一些特定工序外判,例如地基工程和橋樑結構;
2.限制一些選定工程分判最多為兩個層級,例如水泥工程、電力工程、木工和紮鐵;及
3.總承建商的核心管理隊伍必須由直屬僱員出任,該等僱員不得參予合約中任何工程的分判工作。
發言人說:「這些新措施可改善欠薪的情況,我們會因應推行的情況而調校這些措施。」
發言人強調:「新措施的成功有賴整個業界,包括總承判商、分判商及工人的合作。」
完
2006年4月30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