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荊廣場隆重版升旗儀式改為每月一次
******************

警務處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表示,在金紫荊廣場舉行,並由警察樂隊負責表演的隆重版升旗儀式,四月起由每個月舉行三次改為在每個月的一號舉行一次。

隆重版升旗儀式一向參照北京武警軍樂團於天安門所沿用的模式,從二○○四年六月起,北京的隆重版升旗儀式由每個月的一號、十一號及二十一號一共舉行三次,改為在每個月的一號舉行一次。

發言人說:「因應是項改變,警隊檢討了本港的隆重版升旗儀式在禮儀規定事項、參與觀眾數量和模式,以及善用資源三方面,決定將金紫荊廣場的隆重版升旗儀式的次數,由每月三次改為每月一次,並於四月起生效。」

他呼籲有意參觀金紫荊廣場隆重版升旗儀式的人士注意這項新安排,而警隊將繼續與旅遊發展局合作,提供優質的服務,支持推廣香港旅遊事業。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2006年4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5分